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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违法出口无人机被判缓刑,后续还能申请出口吗?
发布时间:2024-11-07 08:47:24     浏览:433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司在去年曾因违法出口无人机被认定为走私,今年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请问后续我还能依法申请无人机的出口许可证吗?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部分无人机属于两用物项的规制范围。贵司如曾因出口无人机被判处刑罚,即便相关人员适用缓刑,仍可能对公司后续申请无人机出口许可有影响。

根据即将生效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口两用物项的许可类型主要包括单项许可、通用许可,或者以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得出口凭证。

其中,《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单位因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其与两用物项出口相关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因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不得申请通用许可或者以登记填报信息方式获得出口凭证。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责任律师:
陆怡坤/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陆怡坤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2410733761
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擅长的领域是走私刑事辩护、涉案企业合规。
华南师范大学 法律硕士
广东警官学院 管理学学士
·中国法学会会员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深圳律师》杂志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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