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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2024年11月,哪个文件规定了限制出口的无人机及相关物项的范围?
发布时间:2024-11-18 09:11:09     浏览:88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发现仅一两年发布的出口管制规定特别的,无人机的规定好像经常有更新,现在现在哪个文件规定了限制出口的无人机及相关物项的范围呢?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自2024年以来,我国在无人机及出口管制相关领域的确出台了很多新规定。包括: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公告2024年第31号(关于优化调整无人机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和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密码局公告2024年第51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的公告)

其中,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密码局公告2024年第51号已经把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公告2024年第31号予以废止。换言之,《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现在直接规定了限制出口的无人机及相关物项的范围。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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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律师:
陆怡坤/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陆怡坤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2410733761
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海关团队律师,涉案企业合规部负责人。
擅长的领域是走私刑事辩护、涉案企业合规。
华南师范大学 法律硕士
广东警官学院 管理学学士
·中国法学会会员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深圳律师》杂志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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