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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民互市贸易进口的商品,可以在国内销售吗?
发布时间:2024-11-21 14:24:16     浏览:120次
问题描述:
您好,我有个朋友是广西边境居民,想做一些边贸生意。请问边民免税进口的商品,可以在国内二次销售吗?
兰迪海关部-李炜:

您好,《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并未规定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商品不得二次销售。因此,边民利用免税额度进口的商品,可以进行二次销售,但免税商品仅限于生活用品。


参考规定:

《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

第五条  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生活用品(列入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除外),每人每日价值在人民币8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超过人民币8000元的,对超出部分按照规定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兰迪海关部成员:
李炜/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兰迪海关部成员
兰迪海关部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前上市公司品牌总监,中国律师资格,专注于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包括跨境代购、海关行政争议解决、进出口贸易合规、走私犯罪刑事辩护等,曾参与办理多起走私犯罪、海关行政处罚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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