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24年11月15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印度尼西亚鲜食椰子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印度尼西亚鲜食椰子进口。输华椰子到达中国进境口岸时,中国海关将验核有关单证和标识:
1.核查进口椰子是否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2.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该公告第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即:印尼方应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2号出具植物检疫证书,注明果园和包装厂名称或其注册号码,并填写以下附加声明:“This consignment complies with requirements specifi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Export of Fresh Coconuts from Indonesia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the quarantine pests of concern to China.”(该批货物符合印度尼西亚鲜食椰子输华植物检疫议定书要求,不带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3.核查包装箱或托盘上的标识是否符合该公告第六条第(三)项有关包装要求的规定,即:
(1)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符合中国有关植物检疫要求。如使用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要求。
(2)每个包装箱上必须用中文或英文标注水果名称、品种、产地(国家和省)、果园和包装厂名称或其注册号码等信息。每个包装箱和托盘需用中文或英文标注“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或“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3)装载输华椰子的集装箱必须在装箱前检查是否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集装箱应加施封识,抵达中国进境口岸时其封识应完好无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