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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最惠国税率在《关税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4-12-04 09:39:38     浏览:126次
问题描述:
您好,近日我们公司准备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想了解下最惠国税率适用的条件?
兰迪海关部-卢攀:

您好,根据《关税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进口货物,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国际条约、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兰迪海关部:
卢攀/兰迪海关部
兰迪海关部成员
兰迪海关部
兰迪海关部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海关团队成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研究领域为刑事法律与实务、海关法,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曾在湖北省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三等奖。有过多段法律实务实习经历,涉及刑法、民商法等领域。2024年开始致力于海关法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进出口贸易合规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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