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4号(关于实施保税物流账册核销管理的公告),金关二期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子系统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启用保税物流账册核销功能,上线新版保税物流账册,停用旧版保税物流账册设立功能。现已设立保税物流账册的各经营企业,应当及时设立新版保税物流账册,并尽快完成新旧保税物流账册切换工作。
新旧保税物流账册切换设置6个月过渡期,2025年7月1日前,各经营企业应当向海关办结旧版保税物流账册注销手续。企业旧版保税物流账册下有货物正在开展保税展示交易业务的,经直属海关同意可以延长新旧保税物流账册切换的过渡期,延长后的过渡期不得超过18个月。过渡期内,经营企业可以通过旧版保税物流账册只出不进的方式,将底账数据清零,也可通过保税流转等方式,将旧版保税物流账册底账数据结转至新版保税物流账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