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海关稽查
上海兰迪海关部最新动态及与海关业务有关的最新资讯
企业能否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海关稽查需要的资料?
发布时间:2025-01-23 23:22:06     浏览:206次
问题描述:
海关稽查时,企业能否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海关需要的资料?
兰迪海关部-谢婷婷:

你好,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第十八条,被稽查人应当接受海关稽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拖延、隐瞒。被稽查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向海关提供记账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

同时,该条例第五条规定,海关和海关工作人员执行海关稽查职务,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被稽查人的商业秘密,不得侵犯被稽查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责任律师:
谢婷婷/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海关团队律师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民盟盟员。自2020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至今,跟随指导律师参与完成多起经济类犯罪、职务类犯罪案件的辩护,部分辩护案件取得无罪、不起诉或缓刑处理。致力于海关领域法律服务,专注于海关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边境贸易合规等法律服务。业绩代表(1)于展开全部 ↓
  • 联系电话
    18742083043(同微信)
  • 电子邮箱
    tingting.xie@landinglawyer.com
  • 执业证号
    1440320241147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