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申请人名称发生变更的,海关不接受《预裁定决定书》的展期申请。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32号《关于实施海关预裁定展期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海关不接受展期申请,退回有关申请并注明理由:
1.《预裁定决定书》已失效或被撤销的;
2.申请人名称、企业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更的;
3.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
4.《预裁定决定书》制发后,有关海关规章、海关总署公告已对《预裁定决定书》涉及的有关海关事务作出明确规定的。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