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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保税料件外发加工未备案,如何减轻处罚?
发布时间:2025-02-11 19:02:00     浏览:219次
问题描述:
你好,我公司是一家加工贸易企业,已经申领了加工贸易手册,现在海关稽查,说我们将进口保税芯片外发加工没有备案,要进行处罚,请问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罚?如何减轻处罚?
兰迪海关部-李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三)经营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储存、加工、装配、寄售、展示等业务,有关货物灭失、数量短少或者记录不真实,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四)经营保税货物的运输、储存、加工、装配、寄售、展示等业务,不依照规定办理收存、交付、结转、核销等手续,或者中止、延长、变更、转让有关合同不依照规定向海关办理手续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第八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行政处罚:……(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较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处理,但是没有影响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税款征收、外汇管理、出口退税管理的。

贵司符合以上所说的减轻处罚情形,可依法适用减轻处罚。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兰迪海关部成员:
李炜/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兰迪海关部成员
兰迪海关部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前上市公司品牌总监,中国律师资格,专注于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包括跨境代购、海关行政争议解决、进出口贸易合规、走私犯罪刑事辩护等,曾参与办理多起走私犯罪、海关行政处罚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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