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第十三条,当事人以保函向海关提供担保的,保函应当以海关为受益人,并且载明下列事项:(一)担保人、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二)被担保的法律义务;(三)担保金额;(四)担保期限;(五)担保责任;(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担保人应当在保函上加盖印章,并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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