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保税区向境外出口两用物项,要办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吗?
发布时间:2025-03-26 15:57:40 浏览:70次
问题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关税配额、许可证件管理,但法律法规、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另有规定的除外。请问如果从保税区往境外出口两用物项,需要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吗?
兰迪海关部-李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二条第三款,出口管制是指国家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境外转移两用物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向外国组织和个人提供两用物项,包括两用物项的贸易性出口及对外赠送、展览、合作、援助和以其他方式进行的转移,采取禁止或者限制性措施。
据此,从国境内向境外转移两用物项,需要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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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迪海关部成员:
李炜/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兰迪海关部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