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关发布”消息,近日,上海邮局海关在对进境邮件进行监管时,发现一票申报为“景泰蓝人物摆件”的邮件机检图像异常,遂对邮件进行开拆查验,邮件内除陶瓷制人物躯干2件外,人物头部、手掌5件配件表面光洁、纹路自然,疑似象牙制品,拼接完成后为两尊人物摆件。经相关部门鉴定,上述5件摆件配件为现生象象牙制品,净重219.5克。现生象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列明的保护物种,该邮件现已移交相关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海关律师提醒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第7号公告,自2020年4月15日起,继续严格禁止进口象牙及其制品。换言之,象牙及其制品属于禁止进境的物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运输、携带、邮寄象牙及其制品进境,未向海关申报但没有以藏匿、伪装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予以没收,或者责令退回,或者在海关监管下予以销毁或者进行技术处理。如果以逃避海关监管方式走私象牙进境,则会被处以没收走私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上述走私行为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还可能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