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性文件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 | 2024年11月15日发布 | 2024年12月1日实施 | 出口退税
2024年1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实施。
- 自2024年12月1日起生效
- 规范性文件
- 海关总署、财政部、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税务总局 | 公告2024年第143号 | 2024年9月28日发布 | 2024年9月28日实施 | 减免税
2024年9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明确市内免税店经营品种的公告》。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财政部等 | 财关税〔2024〕21号 | 2024年09月05日发布 | 2024年09月05日实施 | 药品、医疗器械
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医疗器械“零关税”政策通知如下。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 财关税〔2024〕19号 | 2024年8月20日发布 | 2024年10月1日实施 | 减免税
2024年8月20日,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 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
- 规范性文件
-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 | 工信部联通装函〔2024〕233号 | 2024年8月1日发布 | 2024年8月1日实施 | 减免税法规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信部联通装函〔2024〕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财政部 海关总署等 | 财关税〔2024〕18号 | 2024年7月2日发布 | 2024年6月27日实施 | 通关综合
2024年7月2日,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暂时进境修理
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4〕18号)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 公告〔2024〕7号 | 2024年6月27日发布 | 2024年7月1日实施 | 旅客通关
2024年6月28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提高自香港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的公告,关措施自2024年7月1日起,先行在罗湖、福田、深圳湾、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拱北、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等6个口岸实施;自2024年8月1日起,推广至全部进境口岸(横琴“一线”口岸除外)
- 现行有效
- 规范性文件
-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 财关税〔2024〕10号 | 2024年5月9日发布 | 2024年5月9日实施 | 减免税
对2024年至2025年举办的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延续执行《关于2023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3〕5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 自2024年5月9日起实施
- 规范性文件
-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 财关税〔2024〕7号 | 2024年4月8日发布 | 2024年4月8日实施 | 减免税
为完善边境贸易支持政策,优化边民互市贸易多元化发展的政策环境,现就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自2024年4月8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