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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分海关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内容。希望有警示作用,也方便广大网友查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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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检验检疫
    当事人申报一票进口货物,品名为:2-甲基环己基醋酸酯,重量15200千克,货值61104美元,折合人民币414438元。该批货物被海关查验管理系统布控抽中,需经目的地海关查验。2021年4月28日,钱江海关执法人员经与当事人核实确认,由于该批货物非危险化学品且工厂急需生产使用,当事人在未经海关查验情况下已擅自将该批货物销售并进行使用,当事人在此次销售中获违法所得4884.66元人民币。...
    日期:2022-08-21 18:01阅读:605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通过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密度板画框12票,货值238292元人民币。经调查,当事人12票出口密度板画框均未向海关报检。...
    日期:2022-08-21 17:51阅读:544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以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棉布。经调查,该批商品中有1种商品未申报,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具体如下:“食人族”牌酸辣粉(每箱24桶,每桶130克)420箱,商编为1902303000,每箱192元,货值为80640元。当事人擅自出口未申报的属于法定检验的上述商品。...
    日期:2022-08-19 11:35阅读:675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厦门机场海关申报进口老顺德可可液块110箱1980千克、远香可可液块20箱400千克,申报总价为7150美元,成交方式为C&F。经调查,当事人在未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情况下,将进口的130箱可可液块全部销售,共计收入人民币65000元,扣除用于对外支付货款为人民币45953.22元和货物进境时缴交的税款人民币5973.91元,当事人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3072.87元。当事人进口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擅自销售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 ...
    日期:2022-08-19 11:19阅读:817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向海关申报出口太湖美林蒟蒻菠萝味等货物,其中第2项商品太湖美林蒟蒻菠萝味申报数量为100箱,合计600罐,净重1500千克。经查验第2项商品太湖美林蒟蒻菠萝味,商编为2106909090,实际数量为105箱,每箱6罐,每罐2.5KG。经调查,其中5箱太湖美林蒟蒻菠萝味未向海关申报,也未经海关检验,该5箱美林蒟蒻菠萝味总货值为680元。当事人出口未申报的属于法定检验的上述商品。...
    日期:2022-08-19 11:13阅读:533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以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洗衣皂、手提包、胸包等,其中第1项申报商品名称为洗衣皂,申报商品编码为3401191000,申报商品数量为1440千克。经调查第1项实际商品名称为香皂,实际商品编码为3401110090,实际商品数量为120件,每件100个,累计1440千克,该120件香皂未经海关检验,总货值为32718元,该种出口货物的检验检疫类别包含N(出口商品检验)。当事人出口未申报的属于法定检验的上述商品。...
    日期:2022-08-19 11:05阅读:768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货物一批,申报货物为滤网、破碎机配件等六项。经查验,另有利康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15000个、风镐1台、竹扫把200把等8项货物未向海关申报。上述未申报货物中,价值人民币2250元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货物未申报商品检验,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规定;价值人民币600元的竹扫把未申报动植物检疫,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规定。...
    日期:2022-08-19 10:57阅读:560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法定检验商品大翅毛6060千克,收到海关出具的《目的地检查通知》。当事人在未经海关实施目的地查验情况下,将货物擅自销售并用于生产。当事人在海关调查期间如实说明违法事实、主动提供材料,并缴纳案件保证金14104元人民币。经计核,本案涉案货物价值为117529.78元人民币。...
    日期:2022-08-15 22:41阅读:659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申报一票进口货物,品名为:2-甲基环己基醋酸酯,货物HS编码为:2915390090,重量15200千克,货值61104美元,折合人民币414438元。该批货物被海关查验管理系统布控抽中,需经目的地海关查验。钱江海关执法人员经与当事人核实确认,由于该批货物非危险化学品且工厂急需生产使用,当事人在未经海关查验情况下已擅自将该批货物销售并进行使用,当事人在此次销售中获违法所得4884.66元人民币。...
    日期:2022-08-14 21:15阅读:594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出口粘土等货物,出境关别为北仑海关。其中有25812包(50件)唇膜、2752套(45件)护肤套装、112196包(520件)面膜、29492包(79件)眼膜未申报检验,货值共计人民币302856.44元。该行为构成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经查,当事人因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监管秩序被温州海关分别处罚款9000元人民币和12000元人民币。...
    日期:2022-08-14 21:12阅读:65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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