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部分海关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内容。希望有警示作用,也方便广大网友查阅、检索。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处罚信息 > 检验检疫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检验检疫
    当事人向杭州萧山机场海关申报出口两批口罩,申报品名均为非医用LM牌无型号一次性口罩,当事人申报出口的该两批次口罩均为一次性医用口罩,当事人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将上述口罩申报出口。此外,上述口罩经杭州海关技术中心鉴定,在EN14683:2019+AC:2019要求和标准下,涉案口罩压力差、细菌过滤效率、标志、标签和包装项目上不符合标准;经江苏省特种安全防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涉案口罩样品的标志项目不符合YY/T0969-2013标准规定的要求,判定为不合格。经计算,上述一次性医用口罩价值人民币280.526183万元。...
    日期:2022-08-29 17:16阅读:544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向宁波海关申报出口一批品名为草头娃娃的玩具到法国。由于当事人公司工作失误导致海关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与法国客户要求不一致。当事人为满足其客户要求,将假证制作的信息发给制假机构,以海关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为模板伪造了编号相同的另一份植物检疫证书,并将伪造的植物检疫证书提供给法国客户。...
    日期:2022-08-29 17:13阅读:1121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向金华海关申报出口贱金属仿首饰等一批货物,贸易方式为市场采购,申报金额为18411.88美元。经查验,该票实际货物为染发剂,与申报不符。染发剂出口需要提供出境货物通关单,当事人为逃避商检,未向海关如实申报,影响海关监管秩序。...
    日期:2022-08-29 16:58阅读:569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报关出口粘土等货物。其中有25812包(50件)唇膜、2752套(45件)护肤套装、112196包(520件)面膜、29492包(79件)眼膜未申报检验,货值共计人民币302856.44元。该行为构成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经查,当事人因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监管秩序被温州海关分别处罚款9000元人民币和12000元人民币。...
    日期:2022-08-29 16:52阅读:863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以跨境电商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从深圳湾口岸出境。经海关查验,发现有一次性医用口罩8000个出口未申报,被查获。涉案医用口罩属于法定商检货物,价值人民币1.6万元。以上行为属于逃避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为。...
    日期:2022-08-26 17:02阅读:624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向海关申报出口金属厕所洁具等货物,舟山海关监管二科对该集装箱进行查验发现,集装箱内另有化妆品、香皂、食品等需商品检验的货物申报不实、未向海关报检,逃避进出口商品检验。申报不实货物总金额为181000元。...
    日期:2022-08-25 22:47阅读:590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申报进口两票盐湿牛皮。经实地查验发现该两票盐湿牛皮(申报总价为632638.35元人民币)未经验检验检疫已加工使用。...
    日期:2022-08-25 22:40阅读:551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向海关申报出口一票口罩,申报商品名称为非医用富士香港牌XE FACE MASK型一次性使用口罩,申报数量为100000个,申报总计共计4400美元。当事人申报过程中向海关提交的《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中声明其所申报出口的口罩为一次性使用口罩,执行标准为GB/T32610-2016(为中国民用口罩标准)。经海关现场查验发现,当事人实际出口货物产品合格证上标识产品名称为一次性医用口罩,执行标准为“YY/T069-2013”(中国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判定涉案口罩为医用口罩。根据《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规定,对涉案口罩应当实施出口商品检验,当事人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将上述口罩申报出口。经价格评估,上述医用口罩价值人民币3.5万元。 ...
    日期:2022-08-25 22:33阅读:904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皮带、LED灯。经调查,该批商品中有6种商品未申报:第一部分2种商品,均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湖头米粉180箱,该2种出口货物的检验检疫类别包含Q(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当事人擅自出口未申报的属于法定检验的上述2种商品,构成擅自出口未报检的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第二部分4种商品,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川代黑糖味水晶果冻10箱,果香味巧克力固体饮料8箱,新仙尼果汁饮料浓浆5箱,当事人擅自出口未申报的属于法定检验的上述4种商品,构成擅自出口未报检的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
    日期:2022-08-25 14:51阅读:644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一批过硫酸铵,数量:960包,24吨,申报价格99600美元。经现场查验取样送检,《检验报告》显示送检的货物“过硫酸铵”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内的危险化学品,名称为:过二硫酸铵(或过硫酸铵)。经协查该批货物的产地所在海关龙岩海关,龙岩海关回复当事人在出口申报前未就该批货物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申报要求向产地海关龙岩海关申报。另经查,该批货物的实际货值为人民币99600元。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已构成对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检,逃避出口商品检验以及影响海关统计的事实。 ...
    日期:2022-08-25 14:48阅读:1089次
  • «
  • 1
  • 2
  • ...
  • 113
  • 114
  • 115
  • 116
  • 117
  • ...
  • 145
  • 146
  • »
  • 跳转
    115/146页  共1457条记录
    分类栏目
    海关行政处罚服务产品
    海关法律服务
    海关行政处罚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