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部分海关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内容。希望有警示作用,也方便广大网友查阅、检索。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处罚信息 > 检验检疫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检验检疫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胡萝卜粉1500千克,申报商品编号为2932999099(无出口检验检疫监管要求)。经查,实际货物应归入商品编号0712909990,为《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商品,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类别QS,需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及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及需实施出境检疫的植物产品。对上述货物,当事人未向海关报检,擅自申报出口。...
    日期:2023-08-08 22:39阅读:300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票货物,其中第五项货物,申报商品名称为西兰花种子提取物,申报商品编码为2938909090,申报数量为175千克。。经查验、归类认定,上述货物应归入商品编号1302199099。另经查,商品编号2938909090无出口检验检疫监管要求;商品编号1302199099列入《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出口监管条件为N/Q/S,需出口商品检验、出境动植物产品检疫、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及应实施出境检疫的植物产品。...
    日期:2023-08-08 22:33阅读:361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票货物,其中第一项商品申报品名为枸杞子提取物,申报数量为592千克,申报商品编号为2938909090;第二项商品申报品名为山药提取物,申报数量为200千克,申报商品编号为2938909090。经查验、归类认定,上述货物均应归入商品编号1302199099。另经查,商品编号2938909090无出口检验检疫监管要求;商品编号1302199099列入《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出口监管条件为N/Q/S,需出口商品检验、出境动植物产品检疫、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及应实施出境检疫的植物产品。当事人对该票货物未报检便擅自申报出口。...
    日期:2023-08-08 22:26阅读:277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货物。其中第二项货物申报品名为表面活性剂,申报商品编号为3402110000,申报数量为160美加仑。经查,该项货物为《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对上述货物,当事人未向海关报检,擅自申报出口。...
    日期:2023-08-08 22:19阅读:245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方便粉丝。经查,实际货物中有未申报的货物方便面2000箱。另经查,上述方便面应归入商品编号1902303000,为《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商品,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类别S(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对上述方便面2000箱,当事人未向海关报检,擅自申报出口。...
    日期:2023-08-08 21:50阅读:318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票货物,其中第二项申报品名为冰片,HS编码2906199090,重量50千克,货值1510.04美元。经我关查验并送青岛海关技术中心鉴定,该项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法定检验商品。...
    日期:2023-08-08 21:42阅读:369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货物。申报商品名称为硫酸铝,申报数量为43520千克,申报商品编码为2833220000,申报总价。经查验并取样,根据青岛海关技术中心检测报告,货物主要成分为次氯酸钙,其有效氯含量为33.4%。经归类认定,次氯酸钙应归入税则号列28281000,根据青岛海关技术中心国家化学品分类鉴别与评估重点实验室(山东)检测鉴定报告(编号2113000046),该项货物属于5.1类危险货物,联合国编号为2208,其包装容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鉴定。...
    日期:2023-08-08 21:38阅读:294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2-吡咯烷酮1600千克,申报商品编号为2933199090。经取样送检,按照青岛海关技术中心检测鉴定报告结论,该票货物2-吡咯烷酮含量为99.7%,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对上述货物,当事人未向海关报检,擅自申报出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所列之擅自出口未报检的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的违法行为。...
    日期:2023-08-08 21:10阅读:367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报关进口一批豌豆。随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经查,该批豌豆经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销售,由买方在码头筒仓直接提货,未运至该票货物《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核准指定的境内生产加工、存放单位进行生产加工和存放。与检疫审批的存放单位不符。...
    日期:2023-08-08 21:00阅读:250次
    检验检疫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货物,申报品名为240克/升乙氧氟草醚乳油,申报商品编号为3808931990,申报数量为8910千克。经查,该批货物为《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对上述货物,当事人未向海关报检,擅自申报出口。...
    日期:2023-08-08 20:55阅读:349次
  • «
  • 1
  • 2
  • ...
  • 69
  • 70
  • 71
  • 72
  • 73
  • ...
  • 145
  • 146
  • »
  • 跳转
    71/146页  共1453条记录
    分类栏目
    海关行政处罚服务产品
    海关法律服务
    海关行政处罚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