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重庆港海关申报进口 25台钢琴,品名为“三角钢琴(旧)”、“立式钢琴(旧)”等。12月17日,经上海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鉴定(进出口野生动植物鉴定证书编号0007179),上述货物中的20架钢琴琴键表面贴片均为现生象象牙制,总重量为4605.83克,均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当事人涉嫌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进口国家禁止进口货物。
以上行为有查问笔录、报关资料、鉴定报告、当事企业情况说明等证据为证。当事人进口国家禁止进口货物的行为,违反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 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2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