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发布”公众号信息,近日,宁波某公司以新车申报方式向宁波海关申报出口一批汽车,宁波海关所属梅山海关关员在查验时发现3辆汽车实际均为二手电动汽车,包括大众、丰田、奥迪各1辆,且均未提供出口许可证。
根据《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汽车产品目录》,出口汽车产品包括大中型客车、乘用车(轿车及其他)、载货车、低速汽车等。
我国《对外贸易法》《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4年)》等相关规定,我国对二手车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出口汽车需取得商务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企业向海关申请办理二手车出口报关手续,应遵守海关申报管理规定。
关于二手车出口政策,详见海关团队律师费云撰写的《政策解读|二手车出口政策解析答疑》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