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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关查获医疗器械与特殊物品共计130件
发布时间:2024-05-31 15:45:59  作者:陈洁怡     浏览:361次

据“海关发布”公众号信息,近日,福州海关所属福州长乐机场海关在对进境航班开展监管过程中,发现一名旅客行李过机图像异常。经关员现场查验,发现行李袋内装满手术用具、注射器、缝合针等医疗器械,现场清点共计112件;另查获胶原蛋白补充剂18件。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是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已注册或者已备案的医疗器械,且应当有符合规定以及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

对于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口。

 

根据《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胶原蛋白补充剂属于特殊物品,个人携带特殊物品入境时须事前申请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到达口岸后应当凭《特殊物品审批单》及其他材料向入境口岸海关报检,海关对符合卫生检疫要求的出入境特殊物品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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