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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关查获夹藏大麻巧克力
发布时间:2024-09-30 13:02:22  作者:费云     浏览:177次


大连海关所属丹东海关对进境邮件进行监管时,发现一票申报为“保健品”的邮件机检图像存在异常,经开箱查验,海关关员在该邮件内查获夹藏大麻“巧克力”1块净重22克。经专业机构鉴定,该“巧克力”含有四氢大麻酚(THC)成分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四氢大麻酚(THC)是大麻中的主要活性成分,具有成瘾性,被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属于我国管制的麻醉药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哪些药品属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被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药品,包括麻醉药品121种、第一类精神药品68种和第二类精神药品81种。详细情况可查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监〔2022〕230号)。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通关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进出口准许证管理。进口和出口应分别取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进口准许证和出口准许证,不用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

进口准许证的有效期是1年,可以跨自然年使用。出口准许有效期3个月,不得跨自然年使用。

进出口准许证实行“一证一关”,即只能在有效期内一次性使用,且只能在证面载明的口岸办理通关手续。

 

医务人员如何携带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出入境?

医务人员为医疗需要,可携带少量进出境,应当持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发放的携带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证明,海关凭证明办理验放手续。

 

个人治疗所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如何携带出入境?

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携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入境的,由海关根据自用、合理的原则放行。

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他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属于禁止进出境物品,禁止个人携带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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