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发布”消息,近日,深圳宝安机场海关员在对一架进境航班开展监管过程中,发现一位旅客的托运行李机检图像异常。该名旅客在通关过程中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未向海关如实申报。海关关员经开箱查验,现场查获香水、精华液、精油等共计142件,总案值近10万元人民币。
海关律师提醒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
如果旅客进境时携带超过自用、合理数量的物品而未向海关申报,海关则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予以警告,可以处物品价值2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