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最新动态 > 海关查获
上海兰迪海关部最新动态及与海关业务有关的最新资讯
南京海关所属苏州海关查获一把组装气步枪
发布时间:2024-10-24 19:33:33  作者:陆怡坤     浏览:47次

据“海关发布”消息,10月17日,南京海关所属苏州海关在对2个同一收件人的进境邮件开展查验时发现图像显示异常。经开拆彻查,发现2个邮件内均为大量零散的枪支部件,并配有安装说明书,可组装为一把气步枪。目前,海关已依法暂扣该批邮件。

 

海关律师提醒

气步枪也即仿真枪。根据《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GA/T 718-2007)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换言之,如果达到上述标准的仿真枪,在法律上将视同枪支。

实践中,大部分当事人在邮递或携带仿真枪支部件进境时并不会如实申报,由此便可能被认定为逃避海关监管,在过去,此类行为往往会被定性为走私武器罪。

  • 标签:
  • 气步枪
  • 最新动态详细页-海关律师讲座
  •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