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海关所属北仑海关在对一批申报出口的不锈钢型材、焊条等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夹藏2个坩埚未申报,经进一步确认,该坩埚含28%天然鳞片石墨,为天然鳞片石墨制品,共计重500千克。
海关律师提醒
2023年10月20日,商务部联合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3年第39号,该公告对商务部、国家国防科工委、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50号(《决定对石墨类相关制品实施临时出口管制措施》)中所列的物项范围进行优化调整,对部分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其中,天然鳞片石墨及其制品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含28%天然鳞片石墨的制品在出口前需要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系限制出口的货物。本案例中所涉夹藏行为,在实践中往往会被认定为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因此,本案可能会被定性为走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