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发布公众号消息,近日,福州海关所属福州长乐机场海关在进境航班监管中,在无申报通道发现一名旅客托运行李过机图像异常。经开包查验,从中查获疑似鱼翅一袋,现场称重4.67千克。
经福州海关技术中心鉴定,送检鱼翅来源于镰状真鲨、锤头双髻鲨、低鳍真鲨(公牛真鲨)等物种,均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中,为Ⅱ级濒危物种。
海关律师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七条,进口或者出口公约限制进出口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出口国务院或者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限制出口的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经国务院野生动植物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