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天河机场海关关员在对入境旅客行李进行监管时,发现两名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的旅客行李机检图像异常。经开箱查验,现场关员在行李中查获全新带吊牌的品牌衣物149件,总价值约18.8万余元。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76号公告,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自港、澳地区携带进境总值超过人民币12000元(含12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自其他国家和地区携带进境总值超过5000元的自用物品,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个人运输、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的,予以警告,可以处物品价值2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