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九龙站海关关员在对进境旅客进行监管时,发现2名选择“无申报通道”进入海关监管区的旅客神情紧张,经查,在第1名旅客口袋和腰部发现用特制绑带缠绕藏匿的珍珠127粒,在第2名旅客腰部发现用特制绑带缠绕藏匿的珍珠139粒,初估价值超2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是走私行为,依法应当承担行政处罚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