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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认为进口申报价格(报关价)太低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0-03-05 09:51:10  浏览:3590次
    问:我司是一家进料加工企业,现在有一点料件向海关申请内销,在计算完税价格时海关说该批料件进口时的成交价格太低了,不能以这个价格计算关税,请问海关这样做是否合法?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啊?

    答:海关总署公告2005年第33号《加工贸易内销货物审价的有关问题》,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申报内销时,海关以料件的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料件的原进口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按照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的,与料件相同或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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