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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资项目项下进口设备备件损坏如何办理手续?
    发布时间:2010-09-19 08:39:06  浏览:696次
    问:您好,我们公司于2008年1月进口起重机一台,该设备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项下进口设备,享减免税优惠,并办理了减免税表。但是,后来该设备上的零部件出现了损坏,我想问一下,零部件是否可以退运回原厂家?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呢?

    答:零部件可以退运回原厂家,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申报维修物品或无代价抵偿货物办理进出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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