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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套货物中非原产于台湾的货物适用协定税率吗?
    发布时间:2011-01-04 08:28:19  浏览:778次
    问:您好,我们是汕头关区的一家贸易公司,我们现在拟从台湾进口一批货物,该批货物是零售包装的成套物品,这个货物的成套包装内有一件物品的原产地并不是台湾,而是来自于其他国家的货物,请问是否可以和原产于台湾的货物一样享受协定税率?请指教,谢谢。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属于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三规定的成套货品,其中全部货物均原产于台湾的,该成套货品即为原产于台湾;其中部分货物非原产于台湾,但是按照该办法第六条确定的价格不超过该成套货品船上交货价格10%的,该成套货品仍然应当视为原产于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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