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是一位福州的市民,我准备春节期间去家人去台湾旅游,旅游结束回大陆时免不了会带回一些在台湾购买的物品,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去台湾旅游购买的哪些商品在回大陆时海关是可以免税的?谢谢.
答: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关于旅客进出境携带物品数量限额、关税征收、申报登记等,请参阅中国海关律师网发布的《
进出境旅客通关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