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们台湾的一家电子产品制造企业,我们现在有一批电子产品要暂时进口到上海参加展览会,然后该批商品还会运回台湾,请问我们这批电子产品在大陆海关通关时是否要收取一定的税费呢?请指教,谢谢!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出境的货物,在进境或者出境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的,可以暂不缴纳关税,并应当自进境或者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经纳税义务人申请,海关可以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延长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期限。具体规定请参阅该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