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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板屋配套的空调可以与板屋一同归类吗?
    发布时间:2011-06-29 08:55:02  浏览:957次
    问:我司专门生产活动板屋。最近接到日本的订单,但要求配套空调和取暖器。请问这些配套电器要另外申报还是可以一同归类?

    答:根据《进出口商品及品目注释》94.06品目注,如您所述配套电器与活动板层一同报验,可一并归类。如分别报验,则需分别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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