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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出口配套商品的申报规定?
    发布时间:2011-07-04 08:46:34  浏览:817次
    问: 您好!我司是一家生产模具的出口企业。我司产品出口时会将一套模具连同该套模具使用的铜攻、石墨一并装在同一个木箱内出口,他们是配套使用的,请问我司在出口申报是否可以申报为一个商品编码?如我司上述产品申报为,海关编码:8480710090, 名称:塑胶工模/注塑/铁材质,单位:套。谢谢

    答:符合归类总规则对于成套商品的规定,在数量合理范围内配使用的商品,可以一起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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