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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户可以成为单位走私犯罪的主体吗?
    发布时间:2011-12-08 08:58:10  浏览:750次
    问:您好,海关律师。我有一个亲戚,他是个体户,主要卖香烟的。上个星期,他所卖的香烟涉嫌走私被海关查获,现在人已经被海关拘留。听说单位犯罪的话会被判得轻一些,请问海关律师,个体户可以成为单位走私犯罪的主体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个体户是指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个人主体。个体户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也不具有经济组织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规定,个体户不能成为单位走私犯罪的主体,个体户走私的,应以个人走私犯罪论处。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联系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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