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海关律师。两年前我的一位同学被外派到非洲国家工作,在此期间他看到非洲象牙制品很多且价格合理,于是花了一千多人民币买了十几件象牙制品准备把它们带回国送亲友。不料,上个月回国过关时被海关查获,说象牙属于珍贵动物制品,价值极高,涉嫌走私犯罪。请教海关律师,明明买的时候象牙制品才一千多块钱,为什么海关说象牙制品价值极高,涉嫌走私犯罪呢?海关是依据什么进行价值鉴定的?谢谢。
答:您好。海关依据《
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中涉及走私的象牙及其制品价值标准的通知》进行价格认定。一根未加工象牙价值25万元;由一根象牙或者象牙制品的总合,也应视为一根象牙,其价值为25万元;对于无法确定是否属一根象牙切割或者雕刻成的象牙制品,根据重量核定价格,单价为41667元/千克,您可参阅该规定。如需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