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进口了一批防锈产品,海关怀疑价格低报,于是向我司提出了价格质疑,要求我司进行解释,并提交证明材料,我司不知如何是好,请问我们应怎么办,要注意哪些事项呢?谢谢!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规定,海关对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有疑问时,或者认为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影响成交价格时,应当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价格质疑通知书》,将质疑的理由书面告知纳税义务人或者其代理人,纳税义务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自收到《价格质疑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资料或者其他证据,证明其申报价格真实、准确或者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未影响成交价格。贵司应紧紧围绕海关质疑的事项来开展工作,有针对性地收集资料、作出解释。如需法律帮助,请致电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