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是一家大型进料加工贸易企业,我司现在是AA类企业,我司上周从韩国进口一批电子芯片,由于翻译把20000个产品翻译成2000个产品,导致我司在向海关申报时出现申报不实的情况,目前该案件正在海关缉私局调查,我想咨询一下,出现上述申报不实的情问是否会导致海关调整我司的管理类别?请您指教,谢谢。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AA类、A类企业不符合原管理类别适用条件的,注册地直属海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个月内,根据该办法第二章的规定,作出调整其管理类别的决定。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