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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单中心退单后再申报以哪日为申报日期?
    发布时间:2012-05-14 08:44:47  浏览:1161次
    问:我司进口一批货物,电子申报后,经审单中心人工审单,认为归类不符,让我们补充申报。我们又补充申报了,这一次海关接受了。请问以哪一天为申报日期?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申报日期是指申报数据被海关接受的日期。不论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或以纸质报关单方式申报,海关以接受申报数据的日期为接受申报的日期。海关已接受申报的报关单电子数据,经人工审核后,需要对部分内容修改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按照海关规定进行修改并重新发送,申报日期仍为海关原接受申报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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