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 我司进口环节委托国外中间商对商品采购、收货、国外监装、产品质量初检等前期采购工作提供服务,并与中间商签订了服务协议,且支付服务费。请问:以上中间商提供服务所产生的服务费是否需要纳入到相关进口商品的进口完税价格当中一同申报缴纳关税?
答:您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十一条,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应当计入完税价格。购货佣金是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劳务费用。经纪费是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向代表买卖双方利益的经纪人支付的劳务费用。您所称的“国外中间商”的性质将决定是否把支付给他的服务费计入完税价格。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