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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稽查进口成套散件申报价格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2-05-28 09:08:28  浏览:1465次
    问:您好。我公司一般贸易进口汽车座椅调角器零件,有的时候国外供应商成套发送,我们就报调角器成套散件,使用商品编码9401901100。有的时候供应商不能按照成套散件发送,比如有的时候发送整个产品的组成件40%,50%,或者是60%,70%,80%,90%。所以我司每次申报的价格可能就一样。现在海关稽查以我司同样是进口成套散件,却申报了不同价格到我司来稽查,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应对?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而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该办法的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贵司应对此次稽查的核心是证明贵司成交价格的真实性。进一步的法律服务,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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