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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行处理已解除监管的不作价设备是否有稽查风险?
    发布时间:2012-05-29 08:42:53  浏览:1249次
    问:我厂部分已到期设备以留厂自用的方式向海关申请了解除监管手续,但现有部分设备已坏,不能再用,我厂要做报废处理,请问是否需海关哪个科室部门报告,如企业直接处理是否有稽查风险?

    答:已解除监管的设备已经不在海关的监管范围,企业可自行处置,无需海关批准。请保留好相关的处理财务凭证,以便将来可能需要配合海关的核查、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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