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许可证件”,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当事人应当事先申领,并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准予进口或者出口的证明、文件。关税配额证属于确定适用税率的证明文件,不符合上述“许可证件”的界定,二者是不同法律性质的法律文件,不能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