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海关对于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是不是可以随意确定?还是专门的方法确定。因为我们有几次申报的价格不被海关接受,然后直接让我们改为海关的系统价格。谢谢。
答:您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共有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法、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倒扣价格法、计算价格法、合理方法等六种估价方法。上述估价方法应当依次采用,但如果进口货物纳税义务人提出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料,经海关同意,可以颠倒倒扣价格法和计算价格法的适用次序。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确定方法有:出口货物成交价格法、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计算价格法、合理方法等五种估价方法。如您述确实,海关未经法定价格质疑、价格蹉商程序,而直接使用系统价格征税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需进一步法律服务,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