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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铜和废铝能否一同申报进口?
    发布时间:2012-11-06 08:44:19  浏览:901次
    问:经联系,我司计划委托相关企业代理进口数批废铜、废铝等货物,且相关进口许可证也已办好。但听别人说这些货物必须按类别分别报关,而不能一起申报进口,请问实际做法是否如此,有何依据?

    答: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47号,进口废物涉及一份以上许可证的,应分别填写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即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仅对应一份许可证。如贵司计划进口的货物涉及了多份废铜、废铝等进口许可证,则需要对应不同的许可证分别申报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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