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是上海的一家公司,我司于11月份向海关报关,因为单价过低被海关估价,因不接受该价格。故申请让海关网上询价,直至今日尚无结果,海关让我们直接来联系天津海关审价办。请问我们能怎么办?谢谢。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对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有疑问时,或者认为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影响成交价格时,应启动价格质疑程序;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规定的,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方法审查确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一)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二)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三)倒扣价格估价方法;(四)计算价格估价方法;(五)合理方法。纳税义务人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后,可以提出申请,颠倒前款第(三)项和第(四)项的适用次序。建议贵司先向海关申请交保证金放行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