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公司进口了一个货柜的化工品,海关认为我们申报的价格低了,现在已在磋商之中,货物滞留口岸十几天了,我们想申请担保放行,海关不同意,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66条,在确定货物的商品归类、估价和提供有效报关单证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收发货人要求放行货物的,海关应当在其提供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相适应的担保后放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免除担保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对担保的条件、程序、法律救济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如果贵司的申请符合条件,海关应当允许;否则,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