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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建网站帮中国公民代购个人物品是否触犯中国法律?
    发布时间:2013-03-28 08:45:02  浏览:849次
    问:您好。我是西班牙华人,因为中国产品质量不好,所以长期以来有好多亲威朋友让我代为购买奶粉、保健品、化妆品之类的,一开始也就是帮忙,后来数量多了,他们也会给我一点代工费。现在我想直接建个网站,让中国境内的人都可以下单,我直接发货给他们。请问我这样做是否触犯中国的法律?是不是网上所说的水客?谢谢。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达到起征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完税价格表》征收进口税。其纳税义务人为国内收货人,您作为国外的商家并不负申报、纳税的义务,所以如您所述无误的话,你所从事的商业行为并不触犯中国法律。为稳妥起见,建议您做专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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