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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拍卖物品是以落槌价作为成交价格征税吗?
    发布时间:2013-06-07 08:52:45  浏览:1111次
    问:我司从香港某拍卖行竞得一件油画,请问我司是以落槌价作为成交价格向海关申报即可,还是要加上给拍卖行的佣金?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从成交价格的定义来看,应以落槌价作为成交价格。至于给拍卖行的佣金是否应计入完税价格则需要对其性质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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