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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境备案价格可以作为完税价格吗?
    发布时间:2013-06-09 08:55:39  浏览:1178次
    问:您好。我司是保税区企业,从美国总部进口货物到保税区,在海关那里有一个进境备案价格,然后高于这个备案价格卖到境内区外的企业,请问进境备案价格可以作为完税价格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等区域、场所进入境内,需要征税的货物,海关应当参照该办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以从上述区域、场所进入境内的销售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除外。如果前款所述的销售价格中未包括上述区域、场所发生的仓储、运输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应当按照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予以计入。进境备案价格并不是成交价格,应以与境内区外企业的成交价格为作为基础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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