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朋友因涉嫌走私被关在深圳第一看守所,据我所知,他的妹妹好像刚刚拿到律师执业证。请问如果他妹妹担任他的辩护人,那他妹妹是否可以去看守所会见呢?因为我听说亲属好像是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希望海关律师能予以解答。谢谢!
答:您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所以,他妹妹在经许可的情况下是可以去会见犯罪嫌疑人的。